决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续筹方案 | ||||||||||||||||||||||||||||||||||||||||||||||||||||||||||||||||||||||||||||||||||||||||||||||||||||||||||||||||||||||||||||||||||||||||||||||||||||
决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续筹方案投票结果通知公告 | ||||||||||||||||||||||||||||||||||||||||||||||||||||||||||||||||||||||||||||||||||||||||||||||||||||||||||||||||||||||||||||||||||||||||||||||||||||
尊敬的各位业主: 根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本小区业主已利用“绵阳市物业公共事务决策系统”对本小区决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续筹方案事项进行了表决,5日询异公示期满,未收到业主有效的异议。现将投票结果公告,并就产生的法律效力说明如下: 一、投票范围 御城雅苑蓬江区御城雅苑4幢 总人数(专有部分人数之和):1 建筑物总面积(专有部分面积之和):114.61㎡ 二、投票起止时间 投票表决时间:从2019年05月09日至2019年05月10日 投票询异公示时间:2019年05月11日至2019年05月17日 投票结果公告时间:2019年05月18日至2019年06月01日 三、计票规则 表决事项:决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续筹方案 计票规则:弃权票不并入其它项 四、通过规则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五、投票结果
六、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使用维修资金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本次投票结果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本次投票结果将报送绵阳市物业管理中心备案。 特此公告。 2019年0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