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来到江门市物业管理公众服务平台!
返回首页
|
收藏本站
查 询
首 页
新闻中心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资料下载
39、将维修资金划回管理机构代管需提交什么材料?
来源:
作者:
日期:
2017年8月2日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申请表;
(2)业主大会表决同意代管的书面材料及经公示的表决结果;
(3)物业管理区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报告。
【
打印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