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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房屋所有权转移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理?
来源:
作者:
日期:
2017年8月2日
<p><br/></p><p style="text-align: left;"><span style="font-size:21px;font-family:仿宋_GB2312"> 房屋所有权转移时,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载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余额、交存或续交等事项。房屋所有权转移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自动过户。</span></p><p><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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